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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天然災害期間宣布停止上課,教師是否需要正常上班?(1602-20130221-00009)

  • 發布單位:人事處
  • 資料提供單位:人事處

停止上課係指學生不需到校,其宣布時點如為寒暑假期間,應依教師聘約規定,視學校是否已安排校務且需教師配合而定;如在學期中時,教師則需照常到校,惟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9條規定,學校首長可視實際情形(明顯影響通行安全、上班上課,或有致災之虞時)自行決定停止上班,並通知所屬公教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