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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處理辦法」施行期限於94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一案。

  • 發布單位:企劃科
  • 資料提供單位:人事處

「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員工權益處理辦法」施行期限業於941231日屆滿,當然廢止,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中華民國107625日以院授人綜揆字第10700437034號、考臺貳一字第10700042011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