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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優惠資訊

  • 發布單位:給與科
  • 資料提供單位:人事處

申請資格:

1.  限本公司指定企業客戶員工及其眷屬 ( 限一等親 ) 申辦。指定企業客戶以本公司認定為準。

2.  限以個人證號 ( 自然人 ) 參加,須檢附員工識別證,一證限辦一門。

3.  一等親屬定義為員工配偶、員工子女、員工父母及配偶父母。

4.  申辦本專案時,須檢附申請人之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等雙證件正本,以及在職員工識別證正本;員眷 ( 限一等親 ) 須另提供一等親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

5.  辦理時請跟門市人員說辦理員眷方案10751員眷方案

6.  使用證號為市政府證號:43504403

7.  實際方案內容請以門市辦理時之說明與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