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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期間,公教員工如因業務需要照常上班,可否請領加班費?(1602-20130221-00005)

  • 發布單位:人事處
  • 資料提供單位:人事處

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期間,機關、學校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乃係因應事實上無法上班及上課之臨時性緊急措施,如因職務需要必須照常出勤或因工作需要經機關、學校首長指定出勤人員,且服務機關學校所在地、居住地、正常上班上課必經之地或出差地已發布停止上班或上課時,得由機關核實支給加班費或給予補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