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級機關:現有民政局等32個一級機關,其中113年1月1日增設婦幼發展局,另整併資訊科技局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成立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二、二級機關:現有家庭教育中心等71個二級機關,其中113年1月1日環境保護局所屬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更名為環境管理處、海岸管理工程處更名為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三、區公所:現有桃園區等12個區公所。另本市轄內尚有山地原住民自治區1個(復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