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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停止上班及上課的標準為何?(1602-20130221-00001)

  • 發布單位:人事處
  • 資料提供單位:人事處

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停班停課的標準如下:
(一)根據氣象預報,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可達10級以上時。
(二)根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降雨量達平地350毫米、山區200毫米,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
(三)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二款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之地區,因受地形、雨量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