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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訊息】行政院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

  • 發布單位:給與科
  • 聯絡人:楊佩娟
  • 資料提供單位:人事處

行政院修正「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